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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 據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guī)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 績+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經資格審查確定名單。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具體時間以招錄機關通知為準。
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市直招錄機關、各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地點和聯系方式見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三)面試形式
結構化面試流程:
面試名單——資格審查——報到抽簽——面試候場——考生入場——面試答題——隨機提問——考生退場——成績統計——面試結束
無領導小組流程:
面試名單——資格審查——報到抽簽——面試候場——個人陳述——自由討論——總結陳述——成績統計——面試結束(四)面試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學位證(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6.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樣式見附件2);
7.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報 考定向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職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樣式見附件3)。此外,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 務期滿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②參加“三支一扶”計 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 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需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出具的任職年限證明材料。
對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市直招錄機關或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放《南寧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時間、地點
具體面試時間安排以面試通知書為準。(五)面試取消或減少的招錄計劃
因招考職位沒有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或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決定取消的職位。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應在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各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環(huán)節(jié)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