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jù)自治區(qū)公考主管部門劃定的2016年考試錄用公考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規(guī)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廖造壯等14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 。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南寧市竹溪大道69號自治區(qū)教育廳18樓會議室,市內(nèi)可乘坐213路,34路,56路公交車在市中級法院站下車)。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學位證;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
6.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7.報考人事管理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入黨志愿書原件。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南寧市竹溪大道69號自治區(qū)教育廳18樓會議室,市內(nèi)可乘坐213路,34路,56路公交車在市中級法院站下車。
(五)面試形式
本次面試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jīng)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jīng)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18日7:5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我廳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xiàn)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環(huán)節(jié)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郭云馥,0771-5815138
附件:
1.自治區(qū)教育廳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xls
自治區(qū)教育廳
2016年6月8日
志公教育各分部電話:
南寧分部: 0771-2094277 桂林分部: 0773-2899676 百色分部: 0776-2517997
柳州分部: 0772-2896674 玉林分部: 0775-2294260 河池分部: 0778-2788680
欽州分部: 0777-3898366 梧州分部: 0774-3833980 賀州分部: 0774-5288860
貴港分部: 0775-4551236 崇左分部: 0771-7981688 北海分部: 0779-2029270
來賓分部: 0772-4226344 防城分部: 0770-2825180 電商部: 400-00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