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體能測評前,已確認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人員,不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地點:玉林城區(qū),具體測評地點待考生集中后再宣布。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前,考生應了解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jù)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
(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7:30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zhì)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到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第一會議室(玉林市廣場東路758號,考生可乘坐5、16路公共汽車到廣場東路勝利路口站下車)報到并現(xiàn)場驗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考生根據(jù)體能測評需要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等物品。
(四)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須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七)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在網(wǎng)上閱此公告后,按照附件2的說明在網(wǎng)上確認,以便確保通知到位。
聯(lián)系電話:
玉林市委組織部公考管理科 07752806803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考科 07752696913
附件:
1.玉林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2.考生確認已閱此公告進入
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志公教育各分部電話:
南寧分部:0771-2094277 桂林分部:0773-2899676 百色分部:0776-2517997
柳州分部:0772-2896674 玉林分部:0775-2294260 河池分部:0778-2788680
欽州分部:0777-3898366 梧州分部:0774-3833980 賀州分部:0774-5288860
貴港分部:0775-4551236 崇左分部:0771-7981688 北海分部:0779-2029270
來賓分部:0772-4226344 防城分部:0770-2825180 電商部:400-00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