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首批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已在國考網站上公布。根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面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確認參加面試
請首批進入我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面試名單且擬參加面試的考生,下載并填寫《中直工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基本情況表》(附件1),于1月20日16點前通過郵件(標題為:報考崗位+姓名+身份證號后四位)至zzgwgbc@126.com,確認參加面試。
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济嬖嚨穆暶鳌罚ǜ郊?),經本人簽名,拍照或掃描后于1月20日16點前發(fā)送至zzgwgbc@126.com。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二、關于郵寄相關材料
請考生于1月22日前(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按照順序整理后,郵寄到我委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一)報名登記表(從國考局網站下載)。照片需與報考時提供的一致;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學習經歷各階段需注明是否為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四)已獲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會計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 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可從國考局網站上下載,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2.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考生是否為公考(參公),以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3. 待業(yè)人員: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附件4)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4.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豐盛胡同21號,中直工委組織部機關干部處,郵編100032。請在信封上注明“中直工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面試有關材料”??忌牟牧喜辉偻诉€。
三、注意事項
(一)我們將依據考生郵寄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材料符合要求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將進入我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面試名單。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我們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規(guī)定將有關情況報國考局備案。
(二)逾期未確認或郵寄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屆時請考生攜帶上述材料原件。
(四)我委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面試擬于2月下旬舉行,面試公告擬于2月中旬在國考局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聯系電話:010-66171298
附件1:基本情況表
附件2: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待業(yè)證明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組織部
2016年1月19日
2016年1月19日
【分校聯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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