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何海峰同志(附件)為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對擬錄用人選有異議,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南寧市興寧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于2015年10月29日前郵寄或直接送達,過期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15年10月23日—10月29日
郵寄材料送達地址:南寧市興寧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郵政編碼:530023
監(jiān)督電話:0771—3290213、0771—5509012
附件:南寧市興寧區(qū)2015年考試錄用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二)
南寧市興寧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南寧市興寧區(qū)2015年考試錄用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二) | ||||||||||||
序號 | 招錄機關 | 用人單位 | 職位名稱(代碼)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準考證號 | 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 | 筆試成績 | 面試成績 | 照顧加分 | 綜合成績 |
1 | 南寧市興寧區(qū)城市管理局 | 南寧市興寧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 | 科員四010065001004 | 何海峰 | 男 | 壯族 | 15101700420 | 桂林理工大學 | 117.9 | 68 | 3 | 1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