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齡18至35周歲(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間出生)。屬于以下情況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碩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或取得中級教師以上職稱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2024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學歷學位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考核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執(zhí)業(yè)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見《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忌趫竺麜r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前提供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否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具有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等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賀州市在職教師(指編內教師、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教師、特崗教師)
4.現(xiàn)役軍人;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人員)服務年限未滿五年的(含試用期);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年限未滿兩年(含試用期);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8.被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含教師),須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報考方可報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jīng)歷(驗)、“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現(xiàn)役、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其它報考條件詳見《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開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報考人員從2024年5月30日開始可以通過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查詢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聯(lián)系。
(二)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
1.報名方式。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登錄中國廣西人才市場人才評價中心報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從嚴處理。
《考試大綱》等材料詳見本簡章附件。
港澳臺居民報名: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港澳臺居民,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
2.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資格審查。市直各相關學校在網(wǎng)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
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間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單位必須在考生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6月17日報名的必須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審查意見)。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所學專業(yè)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經(jīng)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此類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交《專業(yè)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并于資格復審時提交所在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
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報考人員登錄中國廣西人才市場人才評價中心報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錄報名系統(tǒng)統(tǒng)一支付考試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即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繳考試費的報考人員,可于考前一周到賀州市教育局領取收費收據(jù)(不領取收據(jù)不影響報考人員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日期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繳費時間: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見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相關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每個崗位原則上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jīng)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可以開考)。資格審查單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已繳納考試費的,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tǒng)一退回。
無人報考和未獲批準開考的崗位及報名人數(shù)過少的崗位,將取消或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相關信息均統(tǒng)一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 > 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特別提示:因資格審查需要在提交報考申請后次日起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一天報考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情況,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盡早誠信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一天報名的人員,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
1.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繳費后,必須于筆試前一周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按照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2024年6月29日。如確有需要更改筆試時間,另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 > 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告。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成績查詢。報考人員自行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
5.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筆試總成績?yōu)?ldquo;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之和。即筆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2024年7月上旬)。由賀州市教育局根據(jù)筆試總成績情況,劃定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 > 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四)面試(時間暫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試時間詳見本次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公告。
1.公布面試擬入圍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市教育局根據(jù)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擬入圍人選。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接受傳真或郵遞等方式提交報名材料)送達所報考的市直學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單位具體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見《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面試擬入圍人選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必須在聯(lián)系電話欄填上聯(lián)系電話),考生自行在網(wǎng)上打??;(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畢業(yè)生若學校尚未發(fā)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則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有本人簽名的學籍在線核驗報告;未拿到教師資格證的,暫不需要提供),同時提供原件核驗;(3)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屬我市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課程證明》(畢業(yè)院校蓋章)原件(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自認所學核心課程與所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則視為專業(yè)不符,取消面試資格);(5)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 必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出現(xiàn)未通過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復審要求同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提交面試資格復審材料的時間安排等事項由考生自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 > 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查詢,不另行通知??忌话匆筇峤徊牧蠌蛯彽模暈樽詣臃艞壝嬖囐Y格。遞補考生如因本人電話不暢通或不接電話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員不能及時聯(lián)系到其本人而錯過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時間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責任由考生個人自負。
筆試總成績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1:3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核減招聘計劃至1:3面試比例。若無法通過核減招聘計劃達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單位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賀州市直學校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開考;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面試安排,于面試前三個工作日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 > 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思維能力等教育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執(zhí)行。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考試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脊侔纯忌嬖囆蛱柦o予評分??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其中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比例為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需達到65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核等程序。
面試結束當天在考區(qū)內公布面試成績。
(五)體檢、考核
本次招聘的綜合成績?yōu)楣P試總成績的40%加面試成績的60%(即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忌C合成績相同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相同時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均相同時,則以全日制學歷者優(yōu)先;又相同時,則以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高者優(yōu)先;又相同時,則以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成績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時,則以先取得教師資格證者優(yōu)先。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工作的實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組,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多種形式,著重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及準入查詢。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jīng)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己撕?,出具書面考核意見。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1.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時,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杖钡拿~,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確定考核人員辦法處理)。
2.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編制、人社部門按規(guī)定流程及時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崗前培訓和試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一)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因報考人員自身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簡章)、招聘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被發(fā)現(xiàn)導致被取消報考資格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人員,應當回避。
(四)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同樣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項
(一)筆試照顧加分。
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計入筆試成績。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原件審查,復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區(qū)黨建工作組織員”等服務基層人員,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稱職)的加5分,計入筆試成績。(注:此項不累計加分)。須提供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項照顧加分不累計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須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給資格審查單位(報考市直學校崗位者提交到相關市直學校)。
(二)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等)畢業(yè)生必須在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賀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招聘主辦方無關,請?zhí)岣呔?,切勿上當受騙。
(六)請應聘人員關注上述網(wǎng)站發(fā)布的招聘相關信息,注意時間節(jié)點,以免錯過有關事項。
(七)具體招聘事宜由賀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文件下載:
附件2:《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與說明.docx
附件3:《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與說明.docx
附件4:專業(yè)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樣本).doc
附件5:核心課程證明(樣本).doc
附件6: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xlsx
附件7: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doc
賀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原文標題:2024年賀州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t185049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