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招聘的人數(shù),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598名報考人員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結束不再進行遞補。比例內末位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并列報考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有任何一科成績?yōu)?分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均不能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
具體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
(一)時間: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二)地點:南寧市良慶區(qū)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南寧市大沙田德政路20號)。
(三)方式:現(xiàn)場提交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四)請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在原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調整在同一頁,一式2份;本人親筆簽名,并粘貼與網(wǎng)上報名時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學位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普通話等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6.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或者勞動合同及與合同相對應的社保繳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本條僅報考崗位有職稱要求或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交。
8.2023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五)要求。
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無法前來的,由報考人員本人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附件2),方能委托他人代辦。
報考人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證件的(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或《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逾期未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健康管理
報考人員須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備考期間,應加強個人健康監(jiān)測,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須佩戴口罩,避免身體健康出現(xiàn)異常,影響面試。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fā)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提交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附件3)。郵寄地址:南寧市大沙田德政路20號南寧市良慶區(qū)教育局207室;收件人:周老師;郵編530219。
未盡事宜,請聯(lián)系南寧市良慶區(qū)教育局0771-4503008、45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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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寧市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縣區(qū)、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良慶區(q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6).xlsx
南寧市良慶區(qū)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原文標題:南寧市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良慶區(qū)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iangqing.gov.cn/lqzx/tzgg/t5615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