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柳州市遴選機關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計劃遴選人數(shù)與面試入圍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熊巧云等6名報考人員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遴選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二、報送面試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及方式
(一)報送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14日。
(二)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
請面試入圍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將所需的面試資格審查材料直接送達至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柳州市海關路8號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聯(lián)系電話:2692337)。
面試資格審查的材料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報名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公考登記表(參公登記表)、年度考核登記表(職位條件有相應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所有要求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需所在單位蓋章確認與原件一致。非面試入圍人選的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其他
面試入圍的報考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面試資格審查,逾期未進行審查或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必要的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出現(xiàn)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公考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出現(xiàn)放棄面試資格或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并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沒有筆試合格成績以上人員進行遞補的,按實有人數(shù)面試。遞補人選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面試資格審查材料送至面試資格審查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附件: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考公開遴選面試入圍人選名單.xls
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5月8日
原文標題: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考公開遴選面試資格審查通告
文章來源:http://www.lzdj.gov.cn/gsgg2016/gggs/202105/t20210508_2727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