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職數(shù)
司勤人員5人、后勤服務工作人員5人
二、資格條件
1.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
3.服從工作安排,廉潔奉公;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男女不限。
5.具備高中或同等以上學歷,有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有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錄取,司勤人員需同時具備相關證書及8年以上駕齡,有汽車維修、保養(yǎng)技術經(jīng)驗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編外聘用人員的。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我縣財政供養(yǎng)編外聘用人員標準執(zhí)行,實行聘用制,與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實行動態(tài)管理。進行年度考核,對年度工作勝任的人員予以續(xù)聘。對年度工作不稱職、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予以解聘。
四、聘用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平果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平政規(guī)〔2018〕2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
五、主要工作職責
聘用工作人員在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領導下開展機關事務管理的相關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與面試相結合以及考察、體檢、確定聘用人員、簽訂合同等程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10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
平果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辦公室(行政大樓C202),聯(lián)系電話:0776—5821921。
3.報名需提交材料:
平果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各種技術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個人簡歷2份。
4.資格審核:
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的要求及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不符合招聘范圍和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5.考試方式和內(nèi)容: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筆試內(nèi)容以后勤服務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資質(zhì)及有關業(yè)務知識為主;面試采取現(xiàn)場考察應聘人員的待人接物能力和政務禮儀等。
(1)考試時間:筆試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平果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C210會議室。
(3)面試形式:由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組成考務組統(tǒng)一組織面試。
(4)體 檢: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從上及格線的考生中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體檢人選。經(jīng)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6.確定聘用人員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wǎng)站和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前擬聘用人員需提供:計生證明、轄區(qū)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七、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平果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平果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