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自治區(qū)公考主管部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和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孫照林等152名考生為(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考職位沒有人員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2015年5月25日至6月1日。
(二)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
1、請面試入圍人選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報名登記表》,補充填寫個人簡歷、社會關系等有關內容,并親筆簽名。
2、報送材料內容:
報考身份為應屆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②《個人有關情況鑒定表》(需由院系黨組織審核并蓋章)復印件一份;
③成績單(需由院系蓋章)復印件一份;
④學生證復印件一份;
⑤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⑥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由院系和學校蓋章)復印件一份。
報考身份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1)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和“城區(qū)、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項目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③畢業(yè)證復印件一份;
④學位證復印件一份;
⑤由縣(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本人服務時間或服務期滿的材料復印件一份。
(2)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③畢業(yè)證復印件一份;
④學位證復印件一份;
⑤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如服務期未滿,但服務時間滿兩年的,由縣(區(qū))教育局出具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③畢業(yè)證復印件一份;
④學位證復印件一份;
⑤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復印件一份;
⑥《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一份。
3、報送材料方式
以上材料請面試入圍考生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至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寄送地址:廣西桂林市臨桂新區(qū)西城中路69號創(chuàng)業(yè)大廈9樓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郵政編碼:541001
電話(傳真):0773-2882130
未入圍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我市選調生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出現(xiàn)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其他
(一)(第一批)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于2015年6月5日前在桂林黨建網(wǎng)(網(wǎng)址:www.guilindj.gov.cn)上公布。
(二)本通告發(fā)布后,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和放棄面試資格(包括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
附件:桂林市2015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
中共桂林市委員會組織部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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