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人選
根據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含農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招錄職位以公共基礎知識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其他職位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現確定唐基鋅等305人為玉林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見附件2),體檢當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1張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體檢費按時到達報到地點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遞補事宜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
二、體檢報到時間及地點
玉林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考體檢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請入圍體檢的考生于當日上午7:20前到達玉林市委黨校(玉林市教育中路92號,可乘坐2路、3路、11路公交車到黨校站下車)教學樓第一報告廳(第一隊)、第二報告廳(第二隊)、第三報告廳(第三隊)報到。
三、體檢執(zhí)行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按照《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項目(如視力、色盲、聽力、嗅覺等)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當日、當場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玉林市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其他
(一)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按規(guī)定收取,每人320元(不含復查、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忌枰獜筒?、復檢所產生的費用由體檢醫(yī)院按規(guī)定另行收取。請考生攜帶現金,自備零錢。
(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四)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玉林市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安排孕檢確診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咨詢電話:
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公考管理科,0775—2806803。
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