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的對象(面試入圍人選)
資格復審對象包括下列兩類人員:
(一)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
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含少數(shù)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參加筆試人員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有任何一科成績?yōu)榱惴只虼嬖谌笨?、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均不能列入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參加面試的,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被遞補面試入圍人選由招聘單位通知。
(二)免筆試崗位報考人員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隆安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是在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隆安縣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三、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6月17日-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地址:隆安縣教育局人事股(隆安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隆安縣城廂鎮(zhèn)江濱22號)。
四、面試資格復審的材料要求
1.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貼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照片);符合報考職位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所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驗證原件、留復印件)。
2.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如報考人員不能提供真實、有效證件的,或《報名登記表》上所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同時攜帶下列證件(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具體證件是:報名登記表、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3.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面試前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的,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否則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7月20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原件,有學位要求的職位也須在7月20日前提供學位證原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需按招聘職位崗位條件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xiàn)場驗證復審,逾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須由報考人員出具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親筆簽名等),經(jīng)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外省籍報考人員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經(jīng)面試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先在面試資格復審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傳真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現(xiàn)場審核,審核合格方能參加面試。
4.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說明包含:報考單位、崗位名稱和代碼、注明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本人簽名摁手印,材料可傳真或發(fā)送電子郵件),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5.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具體要求,將在面試日前3天統(tǒng)一書面通知面試人員。
隆安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771-6528702
監(jiān)督電話:0771-6522141。
隆安縣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