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將在報考信息表、準考證上使用,是參加筆試考試、資格復審以及面試的重要資料,如照片與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電子照片為JPG格式、20K左右。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4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因考生本人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造成報名未成功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因本次公招時間緊迫,報名資格初審原則上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的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忌鷳鶕陨韺嶋H情況,對照公告和職位表,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承擔??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考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5年4月5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每科各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憑相關證明材料,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明(件)。
符合減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4月5日前的工作日到內江市人事考試中心(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內江市市中區(qū)翔龍山報社路8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內江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公考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內江人事考試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4月20日—24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忌诳荚嚠斕斐直救藴士甲C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比例
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報考森林公安職位的考生加試體能測試,不加試《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各類職位筆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4月25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筆試各科成績于2015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考筆試閱卷工作采取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成績公布三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5年6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
3.筆試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考局于2015年6月26日前在內江人事考試網公布。
4.筆試折合成績計算方法:《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5.筆試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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