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法律職業(yè)道德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3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5、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研究及寫作能力;
6、具有法學或法律本科以上學歷;
7、熟悉電腦操作及OFFICE辦公軟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準確率95%以上;
8、具有會計從業(yè)工作經歷或取得相關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者優(yōu)先;
9、會說或能聽懂白話,通過司法考試、有民商法或仲裁工作經驗、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等其他特長者優(yōu)先。
二、職位需求
1、負責組織、推動和管理仲裁程序,協助仲裁庭處理案件;
2、負責各類仲裁文書的寫作;
3、負責仲裁庭審的記錄和仲裁案卷的裝訂;
4、結合辦案實踐進行仲裁業(yè)務研究;
5、承擔單位其他工作。
三、報名辦法
1、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或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應聘者,可將個人簡歷(附照片)、身份證和畢業(y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欽州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報名。地址:欽州市揚帆北大道開投大廈18樓欽州仲裁委員會(新二中旁)。也可將個人簡歷(附照片)、身份證和畢業(yè)證掃描或拍照發(fā)送至欽州仲裁委員會秘書處郵箱(qzacmsc@qzac.org)。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15日。
3、秘書處在綜合考慮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學歷學位、專業(yè)情況、工作經歷以及職位要求后,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
4、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收到郵件或電話通知確認是否參加面試,應聘人員填報聯系方式時要確保招聘單位能及時聯系到本人。請報名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參加面試,未及時確認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畢業(yè)院校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院校全稱保持一致,社會在職人員必須如實、詳細填寫工作經歷;
2、應聘人員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并確保考試時身份證在有效期限內;
3、此次招聘不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4、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與實際不符、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1、秘書處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內學識水平、工作能力、身體或心理狀況不符合聘用條件或無法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秘書處依據有關試用期管理規(guī)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2、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或者兩年一簽,本科學歷實領工資2000元/月(扣除“五險”個人部分后),并按規(guī)定購買養(yǎng)老、醫(yī)療、生育、工傷、失業(yè)保險。
六、咨詢
1、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聯系人:陳戈銳、黎星貝,咨詢電話:0777-2833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