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名單
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
2015年3月9日至11日。
考生請于3月8日13:00—17:00到面試地點報到,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
三、報到地點
共青團中央組織部干部一處(北京市前門東大街10號樓717房間;地鐵前門站往東500米,正義路路口西南角。)
四、考生報到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
3.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
4.已取得的大學本(專)科及以上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guān)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原件,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原件。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guān)證明材料: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校團委出具的擔任?;蛟合祱F委、學生會、研究生會主要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原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具體身份,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
(2)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證原件(如所在單位未制作工作證,需在同意報考證明中注明現(xiàn)工作情況)、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參加工作時間、進入本單位時間、職務職稱、個人檔案存放地點、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單位性質(zhì)、辦公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并加蓋公章)。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3)目前處于待業(yè)狀態(tài)的人員:需提供待業(yè)證明原件(由戶籍所在地街道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開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報名時有工作目前待業(yè)的,還要提交加蓋報名時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離職證明原件。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lǐng)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原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關(guān)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將有關(guān)情況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錄備案。
五、考察、體檢人選的確定
按各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六、其他事項
1.請考生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2.考生面試期間請自行安排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聯(lián)系電話:(010)85212361
附件:共青團中央2015年招錄機關(guān)工作人員面試名單
共青團中央組織部
2015年2月27日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