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考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3月2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或郵件確認。
電話郵件確認:電話確認請撥打0791-88855406。
郵件確認:發(fā)送郵件至jxlszzc@163.com,電子郵件只需按格式填寫主題:“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確認參加面試”。
屆時如未確認的,以自動放棄處理,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報到后進行,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
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者有關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