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按準考證號排序)
準考證號 | 考生姓名 | 職位名稱 | 最低面試分數 |
940111191629 | 劉乾坤 | 中央國家機關黨校教研處教學研究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 128.7 |
940111211314 | 金紹源 | ||
940111230303 | 李 瑩 | ||
940111460111 | 楊文菁 | ||
940133061010 | 孫 慧 | ||
940134010709 | 刁俊瑗 | ||
940144041210 | 徐佳佳 | ||
940170110716 | 穆 婷 | ||
940170180708 | 王永剛 | ||
940170180915 | 杜意娜 | ||
940111361315 | 羅丁紫 | 國務院機關老干部活動中心綜合處文字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 130.4 |
940111431724 | 張 寧 | ||
940111913907 | 張忠曼 | ||
940111971208 | 果 靚 | ||
940132370412 | 陸 勇 | ||
940135033310 | 毛思捷 | ||
940137532803 | 宋 歌 | ||
940141012729 | 王會方 | ||
940141241629 | 栗曉林 | ||
940144041213 | 葉楊瀟 |
二、參加面試的確認
請準備參加面試的考生下載《2015年度工委招錄公考面試人員情況表》(表中附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電子照片),于2月10日前發(fā)送電子郵件到gbc68850601@163.com進行確認,郵件標題格式為“×××確認參加公考考錄職位面試”。未按時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郵寄有關材料
請考生于2月17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郵寄我處:
(一)身份證復印件。需要在該復印件上注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省、市、縣),戶口為單位集體戶、人才或家庭戶等;注明個人檔案所在地(省、市、縣),具體存放單位或者人才、居委會等詳細名稱,并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資料和填寫內容完整無誤,全部屬實”字樣,個人簽名確認,落款日期。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三)《報名登記表》2份(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貼好近一年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經歷(從高中學歷填起)、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四)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考生,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加蓋院系黨總支公章)和學生證復印件。
2.考生身份為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和工作證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3.考生身份為待業(yè)人員的,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應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4.考生身份為“其他”的,需詳細說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學習或就業(yè)至今的經歷。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所發(fā)表文章的復印件等。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平安里西大街33號,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機關干部人事處,郵編100035。請在信封上注明“公考面試材料”,材料恕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材料已收到。
四、注意事項
(一)有關材料須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二)考生需對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逾期未進行郵件確認或未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將有關情況報公考主管部門備案。
(三)我委2015年度公考錄用面試擬定于3月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5年考試錄用公考專題信息網站或紫光閣網站查詢。
聯系電話:010—68850601
紫光閣網站網址:www.zgg.org.cn
附件:2015年度工委招錄公考面試人員情況表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