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我州2014年政法院校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體檢工作已結束,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考局關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決定對此次體檢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其中需進行體能測評的,體能測評須合格)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1次,并公告如下:
一、 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姓名 |
準考證號 |
職位編碼 |
面試成績 |
體能測試結果 |
總成績 |
排名 |
進入體檢 |
蔣秋林 |
1103511800506 |
11031815 |
82.4 |
合格 |
70.2 |
2 |
進入體檢 |
根卻降澤 |
1103511801518 |
11031823 |
81.4 |
合格 |
67.575 |
3 |
進入體檢 |
二、體檢事項
1、遞補進入體檢人員請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30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考管理科報到領取體檢通知單。
2、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前在甘孜州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報到并進行集中體檢。
3、注意事項
(1)報到時應持本人身份證、報名信息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到,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費用自理。
4、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人民警察職位(含司法警察)按照《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13號)、《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20號)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a rel="nofollow" rel="nofollow" >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5、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 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考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司法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