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虐童事件再現,“幼有所育”的底線不容擊穿
這幾天,北京紅黃藍幼兒園再現疑似“虐童事件”,在社會上引發(fā)強烈轟動。人民日報第一時間針對此次事件發(fā)表了評論文章,里面的一些對社會熱點事件的評論切入點值得正在復習國考申論的小伙伴們借鑒,小編就轉載過來供大家閱讀。 遭遇老師扎針、喂不明白色藥片……這兩天,北京紅黃藍幼兒園再現疑似“虐童事件”,目前孩子的描述、部分曝光照片、家長的控訴不斷刷屏,目前,朝陽區(qū)教委和警方都已經介入調查。在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的強光燈下,此事因何發(fā)生?有多少孩子受到傷害?孩子們受到何種程度的傷害?種種問題,相信很快就會有權威而清晰的答案,相關人員必然會被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應該說,絕大多數托幼機構、幼兒園,都有著規(guī)范、科學的管理,能夠讓孩子健康成長、家長放心托付。不過,從廣西合浦縣廉州鎮(zhèn)小紅帽幼兒園、玉林市玉州區(qū)旺盧村小天鵝騰飛幼兒園,到北京金色搖籃幼兒園、紅黃藍幼兒園,近期的這些事件,雖然都屬極端個案,但都擊中了孩子這根家長繃得最緊的神經。孩子們的身心傷害、事件引發(fā)的負面輿情,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幾率,都不僅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更應該在源頭上予以整改。
要讓法律有“牙齒”。對待孩子,任何施害行為都是不道德的,更涉嫌觸犯刑法。從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刑法修正案(九)擴大虐待主體范圍,我國在立法上并不缺位??墒?,再完備的法律,如果量刑不夠、懲治無據、執(zhí)法不嚴,也難以達到立法初衷。從這個意義上說,必須通過梳理和總結案例,在舉證查證、快速反饋等方面探討可行性措施并廣而告之,拿出更權威的法律解釋、更有效的執(zhí)法示范。保護兒童的法律,只有真正“帶有牙齒”并嚴懲不法行為,才能讓定罪和處罰更具針對性、更有威懾力。
要讓課堂有“陽光”。虐童事件輿情短期集中爆發(fā),當務之急應該組織起來,讓防虐待、防性侵等兒童課程進入托幼機構,給孩子、家長、老師都上一課,講清楚如何對虐待性侵說不,如何發(fā)現和處理問題,以及觸碰紅線的嚴重后果。此外,也應加強投入,通過技防監(jiān)控,確保監(jiān)控探頭全覆蓋,實現園內無死角。據悉,北京市已經有所行動,正在迅速排查相關隱患。辦學進入正軌、安全沒有死角,才能還孩子們一片晴朗的天空,這既需要頂層設計,又離不開全社會的智慧眾籌、行動眾籌。
要讓監(jiān)管有“力量”。與發(fā)達國家的經驗相比,我國托幼、學前教育無論辦學還是監(jiān)管都有不少“短板”。因為需求與供給矛盾突出,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培訓機構的數量迅猛增長,算商業(yè)機構還是教育機構,并不清晰。本來相對民辦中小學來講,“非法”開辦的門檻就不高,同時既可以在教委注冊,也可以在工商局注冊,不僅存在多頭管理的情況,而且存在幾個公考要管幾百所公辦幼兒園和幾百幼托機構的現實。辦學與管理、監(jiān)管與保障之間的巨大縫隙,不能光靠給管理者打棒子壓擔子,還應該加力量派人手,提高治理水平,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要讓幼師有“素質”。這些虐童事件無不表明,幼師若是素質差,幼兒就會遭殃。提高幼師素質、抬升準入門檻、完善幼師培養(yǎng),是解決此類問題時不能繞開的一環(huán)。嚴懲虐童幼師,與關心幼師待遇和培養(yǎng),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從問題出發(fā),針對“幼師真窮、幼教真苦、托幼真難”的現實情況,有必要設定幼師收入補償制度,有必要彌補幼師心理落差以增強職業(yè)認同感,有必要通過職稱評定等方式將幼師納入統(tǒng)一管理,有必要對幼師上崗進行資格審查、定期考核、不定期淘汰……或許,這樣才能讓真正愛孩子的人從事培育“祖國花朵”的工作,才能讓孩子在健康溫馨的學前教育中免受無謂的傷害、形成完整的人格。
十九大報告明確宣示:要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是孩子們不能等”,孩子們是屬于未來、屬于明天的,但保護孩子需要從今天開始,吹散虐童陰影,守住“幼有所育”的底線,才能讓“全體人民共建共享發(fā)展”的溫暖目標得以實現。
文章來源:澎湃新聞(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