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船舶駕駛員1名,水手1名。
二、招聘條件
(一)船舶駕駛員
1.能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2.具備丁類三副以上或港作船舶駕駛員證書。3.能熟練駕駛船舶,有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二)水手
1.能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2.具備丙類二等以上或港作值班水手證書。3.熟悉水手工作,有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談、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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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也可采取發(fā)送電子郵件形式報名(郵箱fcghwc@163.com),聯系人:梁云峰、卓林,聯系電話:0770—2820213。發(fā)送郵件后,請撥打聯系電話進行確認。
3.報名地點:防城港市交通運輸局辦公樓3樓市航務管理處辦公室(即防城港市港口區(qū)金花茶大道天寓商務廣場3樓303室)。
4.報名材料要求:應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專業(yè)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填寫《防城港市航務管理處招聘公務船舶船員報名表》。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ǘ┟嬲?br /> 防城港市航務管理處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擇優(yōu)通知應聘者面談。面談當天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ㄈ┢赣?br /> 經資格審查、面談合格后,聘用人員須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市航務管理處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滿后由市航務管理處和聘用人員協商是否續(xù)簽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內聘用人員有違法違紀或嚴重違反市航務管理處相關規(guī)章制度行為的,市航務管理處依規(guī)解除聘用關系。
四、待遇
聘用人員月工資和保險等待遇按雙方約定執(zhí)行。
五、本簡章由防城港市航務管理處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附件:防城港市航務管理處招聘公務船舶船員報名表
防城港市航務管理處
2017年6月21日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