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事業(yè)單位招考信息 | - |
招錄人數(shù) | 448名 |
報名方式 | 網上報名→報名入口 |
報名時間 | 5月8日8︰00至5月12日18:00 |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 | 5月8日8︰00至5月13日18︰00 |
上傳照片和繳費時間 | 5月8日8:00至5月14日23:00 |
達不到開考比例需改報其它崗位時間 | 5月17日8︰00至18︰00 |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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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8︰00至6月9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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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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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星期六) |
成績查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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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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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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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時間 | 6月30日前 |
面試擬入圍人選公告時間 | 7月5日前 |
擬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審核時間 | 7月12日前 |
面試入圍人選遞補 | 7月15日前 |
面試公告公布時間 | 暫定7月20日 |
面試成績公布時間 | 面試當天公布 |
體檢和考察時間 | 8月至9月上旬 |
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 9月中下旬至10月 |
為滿足全市各級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促進就業(yè)公平,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賀人社發(fā)〔2013〕53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448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ǘ碜o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ㄈ┚哂辛己玫钠沸泻吐殬I(yè)道德。
?。ㄋ模┚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
?。ㄎ澹?8周歲以上,35歲周歲以下(1981年5月4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及部分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哂写髮R陨衔幕潭取?/span>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的部分崗位,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高中、中專及大專學歷和非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5月3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ㄆ撸┒ㄏ蛘衅阜栈鶎禹椖咳藛T的崗位的招聘范圍:在賀州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2年以上且在崗、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是指“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qū))黨建工作組織員”等項目。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期或服務時間計算,以2017年5月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ò耍┚邆湔衅笉徫凰璧钠渌Y格條件。
具體崗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考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經賀州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開招錄(聘)為公考(含參公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時間未滿兩年(含試用期)的;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國家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方可報考。證明可在考核前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服務期、現(xiàn)役、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5月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招聘原則及主要程序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發(fā)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三、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自2017年5月3日起,可通過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查閱招聘公告及《崗位表》等相關招考信息。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崗位表》中的學歷、學位、專業(yè)、職稱等資格條件的,請直接與《崗位表》中所列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
?。ǘ┚W上報名
本次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準考證,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2日18:00。
2.報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通過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進入“2017年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 (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名期間,將于每天18︰00前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公布無人報考的崗位,供報考人員參考。
3.填報要求。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認真核對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計劃表中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認真閱讀并填寫《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報名時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專業(yè)符合要求舉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所學核心課程與單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此類考生須在報名時同時向所報考單位的審核機關提交《專業(yè)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附件3),并須于面試擬入圍人選的資格審查時自行舉證,出示本人畢業(yè)院校蓋章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附件4)。
?。ㄈ┚W上資格審查
1.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3日18︰00。
2.資格審查方式。市直招聘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報名資格審查單位,負責完成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資格審查單位按照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系統(tǒng),依據本《公告》的規(guī)定和《2017年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公布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關報考所需的證件材料原件在進入面試入圍時驗證核實)。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1日內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考申請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資格審查單位須說明原因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及時反饋給報考者。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3.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應不定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審查情況,及時按照報名流程辦理有關事項。報名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4.特別提示。因資格審查需要在提交報考申請后次日起1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1天報考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情況,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盡早誠信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1天報名的人員,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ㄋ模┥蟼髡掌途W上繳費
1.上傳照片和繳費時間: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4日23:00。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盡快在規(guī)定時限上傳照片和繳費。
2.上傳相片要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照片,上傳的照片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照片的,視為放棄報考。
3.網上繳費要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納考試費,考試費按照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每人收取考試費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成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按規(guī)定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進行繳費,再于2017年5月15日到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xù)。攜帶材料為:1.個人減免費用申請;2.報名登記表;3.農村特困大學生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4.城市低保家庭成員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
(五)開考比例及改報工作
1.達不到開考比例需改報其它崗位時間:2017年5月17日8︰00至18︰00。
2.開考比例。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繳費人數(shù)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但因工作需要開考的,各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須于2017年5月15日17:00前提交開考書面申請,經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鄉(xiāng)(鎮(zhèn))招聘崗位按實有人數(shù)開考。無人報考或未獲核準開考的崗位,將取消招聘計劃或減少招聘人數(shù),有關信息在賀州人事考試網公布,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前。
3.改報及相關工作。報考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查且成功繳費,但所報考崗位因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5月17日8︰00至18︰00期間持本人報名有效身份證件到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賀州市平安西路262號)二樓改報其他崗位,并在2017年5月17日8︰00至5月18日12︰0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未在規(guī)定時間成功改報其他崗位或不符合報考其他崗位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人員,可于2017年5月22至5月24日8︰30--18︰00持本人報名有效身份證件到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解除報名手續(xù)。
(六)打印筆試準考證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6月3日8︰00至6月9日18︰00。
已繳筆試費的報考人員,自行在賀州人事考試網從報名系統(tǒng)上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使用激光打印機或噴墨打印機(A4紙)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嚴禁使用針式打印機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上必須打印照片(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自貼照片無效。報考人員按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荚嚂r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遺失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紙質)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人員參加公開招聘筆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四、加分辦法
(一)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加3分。
(二)屬“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qū))黨建工作組織員”等項目人員的,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稱職)仍在職的,加5分。(注:此項不累計加分)
?。ㄈ┮陨?(一)、(二)項照顧加分不累加計算,按照高分項進行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ㄋ模﹫罂级ㄏ蛘衅阜栈鶎禹椖咳藛T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本加分政策。
五、筆試
?。ㄒ唬┕P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分值滿分150分。《綜合應用能力》分綜合管理類(A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颇績热輩⒖肌妒聵I(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附件2)。
?。ǘ┕P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00—16︰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考點設在賀州市,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兩證缺一不可。兩證不全不得參加考試。
(三)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
報考人員可登錄賀州市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并在賀州人事考試網公布。未達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績查詢時間:2017年6月26前。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時間:2017年6月30日前。
六、面試
面試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暫定為7月底前,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在賀州人事考試網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試擬入圍人選
1.面試擬入圍人選公告時間:2017年7月5日前。
2.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招聘單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筆試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擬入圍人選。
3.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若原沒有降低過筆試開考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
4.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已降低過筆試開考比例,需要再次降低面試開考比例的,招聘單位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縣區(qū)招聘崗位主管部門為縣區(qū)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擬入圍人選的資格審核
1.擬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審核時間:初定為2017年7月12日前。具體時間以資格審核公告為準。
2.資格審核單位:市直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面試擬入圍人選的資格審核單位。
3.資格審核材料:面試擬入圍人選須提供以下報名申請材料的復印件進行面試資格審核(資格復審時要求出具原件)。
?。?)打印《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須填寫聯(lián)系手機號碼)并親筆簽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屬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的,其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屬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的,其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4)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歷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按報名職位要求提供);
?。?)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大學??萍耙陨系膱罂既藛T,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按報名職位要求提供),若學校尚未發(fā)證的,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6)《工作經歷證明》(單位蓋章)(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
(7)《核心課程證明》(畢業(yè)院校蓋章)(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考生須提供);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單位蓋章)(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定向委培生須提供),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計生證明》(報考人員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計劃生育服務所出具證明后報縣級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蓋章,注明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0)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 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
(11)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并注明詳細工作時間。此外,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復印件一份,供資格審查機關審核存檔。
材料提交方式和時間:面試擬入圍人選可采取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將有關材料提交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并及時聯(lián)系確認。郵寄材料的報考人員請使用快遞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公開招聘報名材料”字樣。材料提交時間暫定為2017年7 月12日前,具體時間要求另見資格審核公告。
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由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取消面試資格,并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面試入圍人選遞補。2017年7月15日前。
面試擬入圍人選公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核,或是出現(xiàn)未通過資格審核,或是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報考同一崗位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由招聘單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門電話或短信通知報考人員。因報考人員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是資格審核期間關機導致無法聯(lián)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報備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然后取消該報考人員遞補資格,由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通知下一名報考人員進行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要求同上。
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期間向資格審查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親筆簽名,按手?。?/span>
?。ㄋ模┌l(fā)布面試公告和面試資格復審
1.發(fā)布面試公告。經對面試擬入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并在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一般距面試7天前發(fā)布,暫定2017年7月20日。
2.對面試入圍人選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必須于資格復審期間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面試資格復審的一般在面試前3-5天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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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工作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組織開展工作以面試公告為準),同級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全社會公眾監(jiān)督。
2.縣(區(qū))及以下衛(wèi)生系統(tǒng)招聘職位的面試工作由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組織開展以該縣區(qū)面試公告為準),同級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全社會公眾監(jiān)督。
3. 廣西賀州職業(yè)學院、賀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招聘崗位面試工作由其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4.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點或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5.面試期間,報考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
6.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考核等程序。
7.報考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需達到其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
8.報考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達到其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降低5分后的分數(shù)線,視為合格。
9.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級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原則上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醫(yī)療機構需出具有主檢醫(yī)生簽名、醫(yī)療機構蓋公章的體檢結果報告。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負。
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組織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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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的實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組,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喾N形式,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學習、工作表現(xiàn),崗位匹配度、計劃生育等情況,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己撕螅鼍邥婵己艘庖?。
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經招聘單位提出書面遞補申請并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方可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體檢和考察時間:2017年8月至9月上旬。
七、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招聘單位從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統(tǒng)一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有關規(guī)定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選。
?。ǘ┱衅竼挝豁毰c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ㄈ┦聵I(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2017年9月中下旬至10月
九、其他事項
?。ㄒ唬┍敬喂_招聘工作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ǘ┱衅竼挝灰獓栏癜凑照衅腹嬉笞龊脠竺Y格、面試資格審查、考核等工作,因工作落實不力出現(xiàn)嚴重失誤,引發(fā)考生糾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ㄈ﹫罂既藛T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進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環(huán)節(jié)的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資格的,應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放棄資格書面申請,否則按隨意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考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文件和有關規(guī)定處理。
凡涉及本次公開招聘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研究決定。具體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2017年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中“資格審查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的“咨詢電話”欄)。
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監(jiān)督電話: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774--5136517。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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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